最新消息
首頁 最新消息
法律是武器,還是衡器? 2022-11-07
文章来源:由「百度新聞」平台非商業用途取用"http://finance.ifeng.com/c/7sqT6bHSRYR"

首頁資訊視頻直播財經娛樂體育時尚汽車房產科技讀書文化歷史軍事旅游佛教國學更多數碼健康家居彩票公益酒業財經財經滾動新聞正文法律是武器,還是衡器?2019年12月31日07:41:54來源:證券時報網在過去的三十多年里,與市場經濟的不斷發展相應,各種官司尤其是民事官司增多。最高人民法院提供的數據顯示,在2018年,最高人民法院受理案件34794件,審結31883件,同比分別上升22.1%和23.5%;地方各級法院受理案件高達2800萬件,審結、執結2516.8萬件,結案標的額5.5萬億元,同比分別上升了8.8%、10.6%和7.6%,這五項增速數字,哪一項都要比GDP的增速數據要高,就很能夠說明問題。與此一同流行的一個說法是:當自己或您的親朋的合法權益受到損害時,請勇敢地拿起法律武器保護自己。時至今天,法律是武器的這項比喻,作為一種比較普泛的認知,已然在不少人的腦中生根。法律是武器嗎?仔細推敲一下,法律是武器的這項比喻,是有值得商榷之處的。所謂的“武器”,按詞典的文本解釋,一是直接用于殺傷和破壞的作戰器械和裝置;二是泛指斗爭的工具。武器掌握在各自的人手上,大至達成軍事目的,小至達成一己之私,目標一是保存自己,二是消滅敵人乃至其性命。進入法制社會后,公權機關與人員在有必要使用武器時,必須在法律框架與條文的制約之內;直接使用武器后,要接受法律如衡器般的審視乃至是審查。當任何一個自然人或法人的合法權益受到不法侵害時,都可以通過法律途徑,通過調解、和解、訴訟及仲裁等多種方式尋求保護。法律的功能是消彌矛盾、實現定紛止爭,而不是挑起無休無止的怨怨相報何時了之紛爭,法庭上有原告、被告乃至第三方彼此之間的利益對立方的博弈,但這不等于各方直接就是武器的批判。因此,將法律只是簡單地比喻成武器,不僅是遇到了意義上的天花板,而且會直接被窒息在密封的玻璃瓶中。法律是武器的這項并不高明也不確當的比喻,一是源自古代以來國人發達的戰爭思維與術語(源自于頻繁的戰爭與戰亂),在現代文明的語匯與認知體系中泛濫交錯而結出的一枚畸形的文字之果。二是延續了重視刑法、輕視民法的傳統法律文化,是對相應的傳統思維、路徑與表達習慣的一種依賴。將法律比喻成衡器更妥貼從義理與形象的多角度看,與其將法律比喻為武器,不如將法律比喻成衡器,后者更具歷史與現實依據的支持,也更具邏輯的自洽性。最早的字書《說文解字》將“法”的繁體字釋為:“灋,刑也。平之如水,從水;廌所以觸不直者去之,從廌、從去。”法之一字,以三點水為偏旁,直接說明了司法要追求如水的一樣公開與平正,要一碗水端平。廌則是一種能辨是非曲直的神獸(一說獨角獸),相傳被尊為中國司法始祖的皋陶曾用這一神獸來決斷疑獄,它出庭時會用角去頂罪犯,從而辨別出罪犯,實現司法的公平公正。作為執法公正的化身,廌至今仍是部分法院門口的瑞獸。就域外來看,自文藝復興時代起,司法女神朱蒂提亞的雕塑,作為各級法院的標配院標,陸續出現在歐洲的不少法院。司法女神的雕塑沿用古羅馬的造型式樣,她披袍戴金冠,作為裁判之神,右手持天平,意指司法要用天平來衡量訴訟雙方提出的事實與證據,證據充分的一方會勝訴,證據不支持訴求的一方就敗訴;作為裁判之神,左手持長劍,會用無形或有形之劍來處罰違法者;她戴著眼罩,職責在于“裁斷”而不是發現,裁斷的依據在于法律條文、良知與內證,因此要蒙上眼睛,避免因外界的種種紛亂假象而擾亂理智判斷的獨立裁決。如是這般,她就能對不同種群、不同信仰、不同性別等的各方人士,一視同仁,公正持平地對待。公正無私的司法女神手握衡器,具有恒久的象征意義,蘊涵無窮,并在廣泛的國家與地區得到了認可。現在,司法女神的圓雕或浮雕,在國內法院內,是可見的場景。現在人民法院懸掛的法徽和法官穿著法袍或法官服時配戴的法徽徽章,中心圖案是天平,其寓意就是公平和公正,依法平衡四面八方的利益。人類歷史上,石塊、木棒等都可以成為原始人的天然武器,但原始人卻沒有法律,只會用武器來解決爭端,野蠻也就揮之不去。進入文明社會后,不論是先有的冷兵器或是后有的熱兵器,武器之所以成為武器,在于其可以致人畜傷殘,還可以直接致命。同時,武器依然是雙刃劍,可以傷害他人,也可以傷害自己,武器能顯示出力量乃至是威力,但其中多非公平與正義,這也就是孟子“春秋無義戰”之說的題中要義之一。衡器則不然,不是天然的,是人為設計與制造的,是聰明更是智慧的產物——尤其在衡器的標準統一與推廣時。衡器要顯示出公平與公正,義理自在其中。法律旨在維護人的合法權利、尊嚴和自由在人類歷史上,具體的法律條文也在不斷的進化中,具體的法有善惡之分,善法的內核是不違天理人情,尊重公序良俗,就大趨勢而言,法律上的善意是越來越多地取代惡意的,典型例子之一,就是隨著時代的推移、認知的進步和民意的認同,死刑作為自古以來的最高法律處罰,在越來越多的國家和地區被逐步廢除了。我們國家現在雖然還沒有廢除死刑,但也進入到了司法判決要少殺、慎殺的新階段,畢竟殺頭不是割韭菜,割了一次還能長出來。顯然,這就是進步。我們今天生活的法治國度,自然人是不能依法擁有武器的,絕大部分法人也是不能依法擁有武器的。所有的自然人和法人,在法律面前都是平等的,都可以通過法律的平臺,尋求司法如天平衡量所帶來的公平與正義,這事關所有人,人人都可能是秋菊(張藝謀電影《秋菊打官司》中的主人公),有法有天的法制社會所提供的法律天平,恰恰能使我們遠離如《水滸傳》那般由武器控制的社會。作為衡器的天平,在法律上的象征與實際意義,不僅在于能規范諸如缺斤少兩等不誠信的現實弊端,更在于能建設并支撐公平正義的社會環境,市場經濟是法治經濟,市場的信用與契約價值觀與行為取舍,要靠法律框架與法律體系來支撐。人活世間,遇到利益爭端,極少數人用武器解決之,諸如白刀子進紅刀子出,貌似簡單,卻是后患無窮,后果很嚴重。多數人試圖尋求法律天平來解決,雖需時漫長,耗精力耗金錢不少(古謂的“有理沒錢莫進來”),過程也不免煎熬,獲得的公平或相對公平的結果,卻大多經得起推敲,文明的進步進程中,作為天平的法律,功效大矣,功績偉矣。任何一項不公平的司法判決都不是一座與世隔絕的孤島,黑格爾在《法哲學原理》里說過:如果以威嚇為刑法的根據,就好像對著狗舉起杖來,這不是對人的尊嚴和自由予以應有的重視,而是像狗一樣對待他。不論是刑法還是民法,法律目標是維護人的合法權利、尊嚴和自由,公平與正義是如天平衡器般的法律的追求。這個道理,在藝術化的電影里,作為農婦的秋菊最后是多少明白了;在現實中,更多依據《證券法》等法律來保護自己合理權益的投資者也是越來越明白了;類似的景象出現在更廣的領域與地域,表明著我們正走在建設法治社會的康莊大道上。

關鍵字標籤:www.anhose.com.tw
幫助企業公司有效處理商標專利事務
專利申請費用優惠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