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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條沒寫出借人?這樣寫借條才有效! 2023-04-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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央視網消息(記者楊雯珺):利率和利息常常是借貸雙方產生矛盾的主要原因。那么你會寫借條嗎?借錢收多少利息不違法?超過最高利率的利息可以不還嗎?民間借貸的借條上不寫出借人也可以生效嗎?民間借貸要注意哪些風險?對此,央視網《新聞+》欄目連線北京致誠律師事務所石純毓律師和河南澤槿律師事務所主任付建由他們解讀相關法律問題。借錢收多少利息不違法?石純毓:2020年8月20日前,法律允許的民間借貸的最高年利率是24%。2020年8月20日后,法律允許的民間借貸最高年利率是不超過一年期貸款市場報價利率的四倍,即LPR的四倍。所謂LPR,是指中國人民銀行授權全國銀行間同業拆借中心自2019年8月20日起每月發布的一年期貸款市場報價利率。根據中國人民銀行授權全國銀行間同業拆借中心于2023年3月20日公布的最新消息,1年期的LPR為3.65%,也就是說目前民間借貸的最高年利率為14.6%。超過最高利率部分的利息,借款人可以不還嗎?付建: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民間借貸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規定》第二十六條規定,受到法律保護的民間借貸的最高年利率是不超過24%。利率在24%-36%之間的部分不受法律保護,出借人請求支付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借款人已經自愿支付的,也不支持返還,所以一般年利率超過24%的利息借款人可以不還。借條沒寫出借人還有效嗎?石純毓:判斷(自然人)合同是否有效主要是兩個步驟。第一,借款合同是否成立并生效。關于自然人借款合同的成立要件主要有以下兩條:《民法典》第六百七十九條規定,自然人之間的借款合同,自貸款人提供借款時成立。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民間借貸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規定》第九條條款,自然人之間的借款合同屬于實踐性合同,只有在貸款人實際提供借款時才發生法律效力。也就是說,借款一方雖未在借款合同上簽字,但如果其已按《借款合同》的約定履行了出借款項的義務,對此借貸各方當事人均無異議,應認定借款合同關系依法成立并生效。第二,借款合同是否存在法定的無效情形。我國法律并未規定借條必須記載出借人,更未規定未記載出借人的借條為無效借條。所以盡管借條上沒有記載出借人名字,但是只要借條不具備法律規定的無效情形,借條就是有效的。比較常見的借貸合同無效的情形有用銀行的信貸資金出借、出借信用卡、出借賭債、職業放貸等。民間借貸應該注意哪些風險?付建:民間借貸一般情況下發生于熟人、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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